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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时间: 2011-10-18      浏览次数:

绥化学院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绥院发[2007]18号

为了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明确学院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抓好“先锋工程”,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设和谐校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到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和谐校园,推进学院稳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学院各单位的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各类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体现各自特色,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水平。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和主要目标

主要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学院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系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注重在教学、科研一线和优秀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定党员应自觉履行的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其权力。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加大对基层党务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达到的主要工作目标:

1.组织建设好。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和新途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能够出色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够带头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完成教学、科研、学习任务,带头搞好文明建设,成为学院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先锋模范。

3.发展业绩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特别是在推动学院建设、发展等工作上成绩显著。

4.工作机制好。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有关机制、制度要求,结合自身特点,紧紧围绕促进学院发展的目标,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保证党建工作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5.师生反映好。能够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和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明显,千方百计为广大师生办实事,自觉维护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党员和师生的广泛拥护。

(二)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主要责任和目标

主要工作责任: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达到的主要工作目标:

1.组织建设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健全,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设置合理。能够坚定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定。班子成员党性强,业务精,党建工作有创新,能较好地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2.党员队伍好。党员能够在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决定中起带头作用;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学习等工作中能发挥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社团工作、事业发展中身先士卒,成系级单位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3.发展业绩好。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在推动本单位建设、发展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工作机制好。党建目标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党建工作规范,活动及时有序。

5.师生反映好。作风优良,关心师生疾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本单位师生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受师生好评。

(三)党支部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和目标

主要工作责任:

l.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达到的主要工作目标:

1.组织建设好。支部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党性强,业务精,坚定地贯彻学院党委和党总支的决定,能结合实际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

2.党员队伍好。支部党员学习带头,各项工作起先锋模范作用。

3.发展业绩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本单位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4.工作机制好。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创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5.师生反映好。支部工作切合实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师生满意。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学院党委对本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系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先进性建设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支部工作。

党支部对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负有直接落实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支部工作。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学院党委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每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逐项进行分解。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党建的主要任务分解到基层党支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人,努力形成有任务目标、有完成时限、有具体主体、有督查考核的目标责任机制。

(三)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每名党委班子成员要与3至4个基层单位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基层单位建立起党建工作联系点。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扎实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学院党委将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采取督查调研、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