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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时间: 2019-05-14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15级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学院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审核对象

2015级预计毕业学生名单。

二、审核内容

1.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必须全部通过。

2.选修学分必须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最低选修学分。

3. 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当年培养方案的毕业标准进行审核。

4.在外校借读的学生须有借读学校的成绩单(原件)、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合格证明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未按期毕业学生参加返校补考后,学院应对其重新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三、提交材料

1.按教学计划审核毕业生成绩,确定2015级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2.审核确定2015级学生受过留校查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名单。

3.审核确定2015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不合格名单。

四、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