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十一五”期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市。航空大学有着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先后为陆、海、空军和民航培养了数万名合格飞行员,为亚、非、欧、美4大洲13个国家培训了1200余名军事留学生。涌现出航天英雄杨利伟、翟志刚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时间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4年学费由部队承担,每月津贴600元/第一年、7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900元/第四年,还享受飞行津贴50/小时、空勤伙食45元/天、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基本工资约5000元/月+各项补贴月收入1万元左右),毕业后2-3年晋升一职,40岁左右即可晋升为师职干部。如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素质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毕业后任地面军官。
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时间2年,享受待遇、培训模式与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同。
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体重:在52公斤以上。且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三)视力:按空军“C”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大学生身高不足174厘米,双眼裸视力1.0以上)。
(四)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普通高校须是教育部注册的公办院校,其中,本科二年级学生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须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
第一阶段,初选。从2011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步检测。
宣传发动,由招飞选拔中心与地方教育招生部门,深入学校宣传招飞政策规定,发动综合素质好的学生报名参加招飞。
组织推荐,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招飞身体“五查”(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推荐为初选对象。
初步检测,学生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证明,由县(市)、区招生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到初选站参加检测,合格者确定为复选对象。
第二阶段,复选。从2012年2月份开始至5月份结束。复选工作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测试,进行数学、英语测试,拟推荐考生再加试理综合。
体格检查,进行外科、内科、神经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声诊断科、检验科等全面检查。
心理选拔,进行飞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检测和面试。
政治考核,按军队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进行调查了解。
第三阶段,定选。从2012年5月下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定选工作在空军招飞局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集中选拔,空军招飞局根据年度招飞计划和高考成绩(大学生按合格人数)划定参选线,对取得参选资格的学生集中进行政治、身体、心理复查。
审批录取,对通过集中选拔的学生,由空军招飞局根据高考成绩(大学生综合择优)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录满年度招飞计划数额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
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邮编:110015;
联系电话:024-24280378、288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