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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届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09-01      浏览次数:

2012届教学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时间进行。

二、实习类型

1.基地实习

2.自主实习

三、实习材料

1.实习手册1本;

2.实习教案5份(师范类);

3.实习成绩考核表1份;

4.调查报告1份,“调查报告撰写规范及要求”见附件1;

5.实习总结1份:1500字以上,A4纸单面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5 cm,上下页边距为2.2cm;字体宋体,标题字号三号加粗,正文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落款标明院(系)、姓名。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负责本单位实习工作,组织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并在本学期期末将纸文本和电子稿报到教务处实习实训科;

2.实习开始前,做好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2);

3.各院(系)负责落实基地实习生的实习单位,并保证基地实习生人数不低于实习生总数的60%,能否达到这一标准,是实践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4.各院(系)要为每一位基地实习和自主实习的学生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同时保证实习基地为每个基地实习生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切实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要经常深入实习基地,实际指导学生的实习过程。自主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同学生的联系和对学生的指导,保证每个教学周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实习指导;

5.各院(系)要给自主实习的学生发放实习情况反馈表(附件3),确切掌握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状况。此表上的实习单位应与学生实习前上报的实习单位一致,各院(系)要认真核实;

6.各院(系)要认真填写“2012届实习情况统计表” (附件4)和“2012届实习人数汇总表”(附件5),核实无误后,7月8日下班前将纸文本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实习实训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马国齐老师办公系统的邮箱里,参加过、正在或即将要参加顶岗支教的学生不在此列;

7.各院(系)的实习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实习工作中期检查和实习总结验收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全程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下;

8.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应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分析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实习结束两周内收齐所有实习材料,并做好实习材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9.领取实习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10.附件1、2、3的内容各院(系)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进行更改和调整。

五、经费管理

按《关于加强本科实习工作管理的通知》(绥院院发[2010] 149号)文件执行。

附件1:调查报告的撰写规范及要求

附件2:绥化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

附件3:实习情况反馈表

附件4:各院(系)2012届实习情况统计表

附件5:各院(系)2012届实习人数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